纳雍县董地煤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来源:餐厨垃圾降解设备    发布时间:2024-04-13 06:10:02

  金融界2023年11月23日音讯,纳雍县董地煤业有限公司因《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防治煤与瓦斯杰出细则》第四十九条;《防治煤与瓦斯杰出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三)项,《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查验标准》(AQ1013-2005)5.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等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

  据公告内容,煤矿未严厉执行通风瓦斯日剖析准则,详细违法现实包含:瓦斯浓度监测数据反常增加未进行日剖析陈述,有瓦斯涌出反常改变未采纳归纳剖析方法,地上会集空气压缩机站未加装释压阀。纳雍县董地煤业有限公司违背了《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出产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分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构成了以上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对处分成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作出了处分决议,对纳雍县董地煤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并规则处分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3日,公示截止日期至202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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