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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销售不回款你的生意离“黄”不远了!
来源: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03 20:09:19

  一个经销商的发展是建立在销售、回款、进货都十分通畅的前提下,才可能正真的保证高效的运转,作为经销商必须要去做的,或是首要做的不是进行销售,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回款。

  在回款与销售之间,如果你的时间很紧,当然应该先去收款,因为谈业务只能说是一个过程的开始,而收款则是一个过程的结束。如果每个经销商所从事的工作总是只有开始没结束,只有业务的销售而没有销售出的货物的回款的话,我相信,不管如何大的公司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搞垮的。

  一些业务员急于推销,对于交易条件,尤其是货款回收,都采取低姿态。如:“何时都可以!”、“到时候再说吧!”

  教育员工“回款很重要”,“追款也很困难”,才能避免“不该发生的应收帐款”出现,一线人员在回款问题上的浮躁和侥幸心态非常可怕,因为企业政策由他们执行,一切在他们掌握之中。

  ☼要帐比销售更难,与其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要帐上,不如用这些时间去开发更多更好的客户;

  一些销售人员在催款中会表现出某一些程度的怯弱,这里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

  还有的收款人员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如果这样认为,你不但永远收不到货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后的交易。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他方(第三方)购买,你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

  把本来已无希望的欠款追回,反之,则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可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

  因此,一个人在催收货款式时,若能信心满怀,遇事有主见,往往能出奇制胜,催款人员的精神情况是很重要的。

  ☼现金回收是一项不能回避、富有挑战性的工作,而且追款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要怯弱,也不要感到不忍心,碍于情面;

  ☼赊销是信用交易,是我们对客户偿付能力的信任,也是客户对我们的承诺,是事先约定的。那是我们的钱,客户不过是暂借而已。所以追款理所应当,无需感到不忍心,不好意思或不敢直言。

  ☼客户尊重做事专业而且严谨的业务员,在账款问题上的妥协不可能会换来好的客情关系,也不可能会换来客户对你的尊重。

  “预”:未雨绸缪。回款开始于销售之前,与其在应收帐款追讨上耗费精力,不如在客户选择,信用发放上早下功夫!

  “勤”:经常要帐,对那些不会爽快付款的客户,如果业务员要帐时太容易被打发,客户就不会将还款放在心上,他会觉得这笔款式对你来说不重要,能拖就拖吧。业务员经常要帐会使得客户很难再找到拖欠的理由,不得不还你的款。

  “缠”:对某些总想方设法不还钱的客户,讨债人一定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如某一业务员想出一个心理讨债法:他设计一套讨债服,拟一张讨债公告贴在对方门口,准备一张破锣去讨债时敲,让欠款人的面子没处放。他去找一个债务人要帐,债务人开始不承认,讨债方拿出证据后对方又说没有钱。由空压机头条编辑,第二天这位业务员就开始调查债务人的经营项目及位置,知道他有一个饭店生意很红火,就和对方摊牌:“如果你不还债,我就穿上讨债服,写上:讨债公告,带上破锣去站到你门前”。债务人闻言变色,态度一下子就转了180度,同意还债。

  这种方法也许“低级”,但不必为此心存“愧疚”,因为存在着这样的恶意欠款客户,“以恶制恶”也需注意尺度,不可以使用非法手段。

  另外还要界定这位客户是不是真的有钱不还,恶意欠款。若是,追回帐款后应该马上停止赊销,所以也不必怕得罪他;

  通:就是变通,首先要界定这位客户是否真心要赖帐,这时业务员要去想一些变通的方法,如:在你找客户收款前,先下市场“象征性”的帮他收几笔他的下线客户的欠款;了解到客户的经营困难,就利用自己的知识,帮助客户分析市场,策划促销方案等,以自己的诚心和服务打动客户,往往可以收到很好效果;

  变:客户没有好坏,只有不同,不同的客户不相同的讨债方法,前提就是你对这位客户尽可能多的了解,掌握与他有关的一切资料。

  3.必须客观向公司及公司主管反映客户情况,公司有关部门经理也必须对业务员所提供的客户信息进行实地考察。

  4.一经发现客户在恶意拖欠货款,其信用已经不能让公司相信的情况下,不能再向客户出货。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前帐未清,不接后单”的原则。

  1.在公司规定的回款期限将要到期时才去对客户进行催讨货款。一般来说,这样的一种情况对方都会将回款日期再延期几天。此时,业务员就违背了公司规定的回款期限,业务员个人及公司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

  2.与客户商谈回款时间时态度含糊或是不明确。此种情况非常有害,如果你在向客户供货时不明确回款期限,正常的情况下很多的客户在货已经收到后,假如没有下次的合作,都会恶意拖欠货款,此时就会给公司造成很大危害。

  3.不确定的事项、自己人为的原因未如实上报,在公司主管前说假话,造成在回款时找不到关键人、关键线索,给公司造成极大的危害。

  4.在公司规定的信贷额度外相信客户“这回的货到就给你付款”等谎言,当货物送到客户手中时又被客户种种理由所欺骗,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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