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18
来源:综合除臭一体机    发布时间:2024-03-30 15:13:35

  原标题: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努力配合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3,785.89万元,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0,597.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108.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8,503.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6,277.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兆盈”)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广西兆盈将其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45%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为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相关出质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资金占用问题仍未解决。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要求相关责任人积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2023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9号),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于同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8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格外的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并深刻反思,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做整改,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后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努力配合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经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防范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同时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防范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长效机制。

  6、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指导手册》《合同管理指导手册》,旨在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业务审批及管理流程。

  7、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经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上述公司制度、规则的修订和制定旨在根据近期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8、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1号)。公司将持续督促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以合法合规方式尽快归还资金占用款项,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时协调企业内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完成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

  9、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5号)。公司对此格外的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情况做逐项核实,对《关注函》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0、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整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专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重点案例,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尽快敦促相关责任人完成还款,消除不利影响。

  1、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中被冻结的90,240,0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正处在公开变卖阶段,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其他股份亦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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